獨聯體國家檢察制度是一種內在價值理念和外在制度設計的有機結合,不權指向一種憲法上的基本制度安排,還指向這種基本制度安排背景的價值和理念。在獨聯體國家脫離蘇聯體制模式獨立的過程中,法律體系和國家權力制度的變化和發(fā)展起到了主導作用。在獨聯體國家中zui富有生命力的法律制度模式,就是在憲法層面規(guī)定檢察機關的宗旨、作用以及它的
微觀法律規(guī)范直接產生法律爭議的正當決定,承載著法律的安定性、價向度和生命力,是法律規(guī)范肌體之細胞。本書擇取上市公司收購、關聯交易及精神損害賠償作為微觀法律規(guī)范之建構對象,對這三個領域之微觀法律規(guī)范進行梳理和檢討,解構其微觀法律規(guī)范的配置與安排,從而闡明微觀法律規(guī)范之建構理路,由此拓展了新的理論視野。
為了在全球新一輪競爭中把握主導權和主動權,各國均加大力度創(chuàng)新,全球創(chuàng)新競爭手段更趨多樣且日趨激烈。競爭與戰(zhàn)略機制是市場機制的核心,競爭法與戰(zhàn)略布局是市場經濟的基石,創(chuàng)新是轉化為經濟增長驅動力的能力;這樣的鏈條在市場經濟成熟國家發(fā)揮重要作用已過百年,市場經濟越發(fā)達和經濟發(fā)展越健康的國家,越知曉如何運用競爭法與戰(zhàn)略規(guī)劃相結
多數人侵權體系建構應堅持在傳統(tǒng)侵權行為構成基礎上適當進行創(chuàng)新,強調侵權行為構成與侵權責任構成之區(qū)分,明確“歸責”與“量責”之分野,將責任形態(tài)從侵權行為構成中剝離,如,連帶責任并非僅能與共同侵權之“專利”,分別侵權情形下加害人亦可承擔連帶責任。同時,多數人侵權行為類型之構建宜堅持共同故意、復數因果關系、損害、行為為基礎,
本書的突出特點是:①內容更新及時。以我國新修正的《民事訴訟法》及其司法解釋(法釋〔2015〕5號)和zui新的相關法律法規(guī)、其他規(guī)范性文件為依據,緊密結合我國民事訴訟的zui新司法實踐,重點闡明我國民事訴訟法的基本理論和操作程序,內容體系完備,知識更新及時。②理論聯系實踐。參編作者可謂是“雙師型”作者,多數既是具有法學
本書是我國當代法學名家謝懷栻先生在票據法領域的經典之作,其中闡述的有價證券法和票據法的原理及基礎理論,其深刻性與前瞻性及在學界的影響力至今仍很難超越。 程嘯教授受謝老生前委托,根據理論與實踐的新發(fā)展,于2006年對本書進行了適當增訂與補正。本次增訂二版,增訂者結合十年來我國票據法領域的立法、司法實踐中的新問題和新變化,
《舉證責任與證明度》收錄五篇關于民事證據法學之學術論文,包括:消極事實之舉證責任分配、舉證責任轉換、證明度之研究、釋明之研究、表見證明之研究。學說及實務上對于消極事實舉證責任之分配向存在一誤解,亦即以為主張消極事實者不用負舉證責任,本書對于此一問題,引據德國證據法學之討論資料,區(qū)分類型,進行個別評估,用以厘清此一證據法
《洗冤集錄》共五卷五十三節(jié),內容非常豐富,主要記述了人體解剖、檢驗尸體、勘察現場、鑒定死傷原因、自殺或謀殺的各種現象、各種毒物和急救、解毒方法,以及區(qū)別溺死、自縊與假自縊、自刑與殺傷、火死與假火死的內容,在很多方面都很合乎科學道理。清同治六年,本書傳入西方,被翻譯成多國文字,對推動世界法醫(yī)學的發(fā)展具有極為深遠的影響。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