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頒布后,最高人民法院廢止了根據合同法制定的《合同法司法解釋(一)》和《合同法司法解釋(二)》,司法實踐亟須出臺關于民法典合同編的司法解釋。為此,最高人民法院在清理相關司法解釋的基礎上,結合審判實踐中遇到的疑難問題,制定了《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合同編通則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本司法解釋)
為適應我國刑事訴訟領域的新形勢、新要求,滿足廣大一線辦案人員實際需要,我們組織了一批兼具審判實務經驗和法學理論功底的專家型法官,聚焦刑事訴訟領域重點規(guī)范文件與實務疑難問題,編纂了《刑事訴訟法律適用與案例指導》一書,具有如下特點:首先,體系清晰,檢索便利。遵循《刑事訴訟法》條文順序分章,每章內部設置審判依據和審判實踐中的
本書設置主題研討、學術評論、學術訪談、法史書評、綜述五個欄目,涉及古代中國治理、明清法律文獻等學術熱點問題。
本書所收契約文書按地域分為五卷,分別是粵北卷,郴州卷,賀州卷,桂林、柳州、來賓、貴港卷,衡陽、永州、瀏陽、玉林、贛州卷,正文結構為文書編號、文書名稱、文書轉錄內容、文書照片。本卷收集了賀州轄下富川、平桂、昭平、八步等地的契約文書共361份,涉及賣田契約、杜推稅根、分家立戶、水利、習慣法等方面的內容,對研究清朝和民國時期
本書所收契約文書按地域分為五卷,分別是粵北卷,郴州卷,賀州卷,桂林、柳州、來賓、貴港卷,衡陽、永州、瀏陽、玉林、贛州卷,正文結構為文書編號、文書名稱、文書轉錄內容、文書照片。本卷收集了桂林轄下全州、恭城、興安、西岔河,以及柳州、來賓市金秀、貴港市桂平區(qū)等地的契約文書共344份,涉及賣田契約、杜推稅根、分家立戶、水利、習
本書所收契約文書按地域分為五卷,分別是粵北卷,郴州卷,賀州卷,桂林、柳州、來賓、貴港卷,衡陽、永州、瀏陽、玉林、贛州卷,正文結構為文書編號、文書名稱、文書轉錄內容、文書照片。本卷收集了清遠轄下連山、連南,韶關轄下乳源等地的契約文書共404份,涉及買賣田地、屋地、牛欄、菜園、山嶺林木契據,典當、借貸、股份契據,收據、分家
本書所收契約文書按地域分為五卷,分別是粵北卷,郴州卷,賀州卷,桂林、柳州、來賓、貴港卷,衡陽、永州、瀏陽、玉林、贛州卷,正文結構為文書編號、文書名稱、文書轉錄內容、文書照片。本卷收集了郴州轄下資興、郴縣、永興、桂陽等地的契約文書共351份,涉及土地買賣、分家立戶、水利灌溉、社會公約、賬簿等方面的內容,對研究清朝和民國時
本書所收契約文書按地域分為五卷,分別是粵北卷,郴州卷,賀州卷,桂林、柳州、來賓、貴港卷,衡陽、永州、瀏陽、玉林、贛州卷,正文結構為文書編號、文書名稱、文書轉錄內容、文書照片。本卷收集了湖南、廣西、江西三省下轄的衡陽、瀏陽、永州、玉林、贛州契約文書共370份,涉及賣田契約、杜推稅根、分家立戶、水利、習慣法等方面的內容。
本書遵循理論與實踐結合、時效性與針對性結合、開放性和前瞻性結合的原則,詳細闡述了生態(tài)環(huán)境損害賠償制度與鑒定技術發(fā)展脈絡及現狀,并以全國生態(tài)環(huán)境損害賠償典型案例為載體,梳理了水、土壤、生態(tài)、大氣等領域生態(tài)損害賠償特點與演變規(guī)律。在此基礎上,結合各領域生態(tài)損害賠償實例,根據不同環(huán)境污染或生態(tài)破壞事件特點,對委托形式、現場調
本書系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審判二庭主辦的業(yè)務指導和研究性出版物。本書實務內容豐富、理論文章具有典型意義,對刑事司法審判專項工作有較強的指導作用。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審判二庭長期從事職務犯罪的審判工作,為了進一步突出案例在法制建設中的價值和意義,固定審判、調研成果,加強職務伐罪的指導工作,擬在工作中總結相關案例,結合實例進行評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