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首先論證了法學從哲學、心理學、神學、統(tǒng)計學等其他學科獲取研究材料的必要性,然后以犯罪的概念和本質(zhì)為起點,引入其他學科的觀點,從而探究犯罪出現(xiàn)的原因,認為犯罪的原因在于人受到外部負面社會經(jīng)濟條件和情景所影響而形成的特殊的心理和生理特征,進而揭示了犯罪的本質(zhì)是一個人自由的有意志的行為形式。接著作者在第二部分開始著重研究刑罰存在的基礎、起源即本質(zhì),從而探討刑罰對犯罪人是否有效,刑罰是否能夠減少犯罪,應當實施怎樣的刑罰等問題,認為刑罰的實質(zhì)是報應,內(nèi)容是懲治,具有預防和威懾,在肯定了刑罰人道性的發(fā)展的同時,也反駁了某些學者提出的要消除刑罰的觀點。最后作者基于人文關(guān)懷的態(tài)度表達了對未來更有效、痛苦更少的新刑罰的期望。
拉基莫夫:1951年1月14日生于蘇聯(lián)阿塞拜疆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1970年考入國立列寧格勒大學法律系,1978年獲法學副博士學位,1988年獲博士學位。1996年晉升為教授。1982-1996年任職于阿塞拜疆共和國司法部,并成為管理委員會成員。1992-1996年任司法鑒定、犯罪偵查學和犯罪學問題科學研究所所長。2004年當選為俄羅斯安全、國防和法律秩序科學院院士。為表彰其個人在促進俄羅斯與阿塞拜疆之間的友誼關(guān)系與合作方面的貢獻,2005年被授予彼得大帝二級勛章。2011年,阿塞拜疆共和國總統(tǒng)授予其“阿塞拜疆共和國功勛法學家”榮譽稱號,同年被授予“國際人權(quán)保護委員會”法國協(xié)會“新月和星”國際一級勛章和“新月和星”國際勛章獲得者稱號。
譯者:王志華,法學博士,中國政法大學比較法學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導師,比較法研究所所長,俄羅斯法律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國法學會比較法學研究會副會長兼秘書長。
叢鳳玲,中國政法大學外國語學院副教授,碩士生導師。2003年起任職中國政法大學外國語學院,先后擔任非通用語種教研室主任、俄語語言文學研究所所長。2008至2009年為莫斯科國家法律學院訪問學者,研究俄羅斯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