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執(zhí)行企業(yè)會計準則案例解析(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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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中國證券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會計部 編
- 出版時間:2016/7/1
- ISBN:9787509567487
- 出 版 社: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
- 中圖法分類:F279.246
- 頁碼:386
- 紙張:膠版紙
- 版次:1
- 開本:16開
《上市公司執(zhí)行企業(yè)會計準則案例解析(2016)》在我國企業(yè)會計準則及國際財務報告準則規(guī)定的基礎上,并參考其他相關規(guī)定,通過對百余個具體的案例提出分析性意見,旨在幫助資本市場參與者進一步了解我國企業(yè)會計準則和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的相關規(guī)定,并在此基礎上作出有效的專業(yè)判斷。全書分為13章,在每一章中,每一個具體的案例就是一節(jié)的內容,由案例背景、會計準則及相關規(guī)定、案例分析等內容構成。
第一章 長期股權投資
案例1-01 復雜交易中處置日的判斷
案例1-02 股權轉讓時點的判斷:工商變更登記尚未完成時是否應確認長期股權投資
案例1-03 同一控制下企業(yè)合并,被合并方凈資產為負數(shù)時合并方長期股權投資的確認問題
案例1-04 重大影響的判斷
案例1-05 以取得自身權益工具為對價處置子公司股權的會計處理
案例1-06 拆除VIE架構的長期股權投資的會計處理
案例1-07 附有業(yè)績補償條款的股權投資業(yè)務的會計處理
第二章 金融工具
案例2-01 負債與權益的區(qū)分
案例2-02 應收賬款的壞賬準備
案例2-03 商業(yè)承兌匯票減值的會計處理
案例2-04 混合金融工具的處理
案例2-05 金融資產的終止確認
案例2-06 應收票據(jù)的終止確認
案例2-07 與發(fā)行股份相關的交易費用
案例2-08 黃金租賃是否需要運用套期會計
案例2-09 現(xiàn)金流量套期關系指定及有效性測試
案例2-10 購買銀行理財產品的會計處理
案例2-11 證券公司以自有資金認購集合計劃份額并承擔有限補償責任的會計處理
第三章 企業(yè)合并
案例3-01 企業(yè)合并類型的判斷
案例3-02 購買日/合并日的判斷
案例3-03 非同-控制下企業(yè)合并中合并成本的確定
案例3-04 非同-控制下企業(yè)合并中取得資產的后續(xù)計量
案例3-05 企業(yè)合并中交易費用的處理
案例3-06 業(yè)務的判斷
案例3-07 或有對價的確認與計量
案例3-08 如何判斷或有支付是否屬于企業(yè)合并的或有對價
案例3-09 區(qū)分企業(yè)合并的或有對價與職工薪酬
案例3-10 非同-控制下企業(yè)合并的合并財務報表中是否考慮評估增值部分的遞延所得稅
案例3-11 同時向控股股東和少數(shù)股東購買股權交易的會計處理
第四章 反向購買
案例4-01 被購買方不構成業(yè)務的權益性交易
案例4-02 購買方為多個主體的反向購買
案例4-03 反向購買中每股收益的計算
案例4-04 包含現(xiàn)金對價的反向購買中每股收益的計算
案例4-05 反向購買中同時收購了會計上購買方子公司少數(shù)股權以及聯(lián)營企業(yè)其他股權時的會計處理
第五章 其他長期資產
案例5-01 工程在建階段的土地使用權攤銷應計人在建工程成本還是當期損益
案例5-02 公允價值模式下自建投資性房地產的核算和計量
案例5-03 以收取提成費方式轉讓無形資產的會計處理
案例5-04 被收購業(yè)務出現(xiàn)重大變化時的商譽減值問題
案例5-05 出租土地建造建筑物的核算
第六章 收入和費用
案例6-01 收入應該按照總額還是凈額確認
案例6-02 BOT合同的收入確認
案例6-03 合同能源管理業(yè)務的收入確認
案例6-04 以購銷合同方式進行的委托加工收入的確認
案例6-05 物流公司轉包服務業(yè)務收入的確認
案例6-06 土地一級開發(fā)收入確認
第七章 政府補助
案例7-01 政府補助的認定
案例7-02 政府補助性質的判斷
案例7-03 搬遷補償事項的會計處理
案例7-04 政府補助的確認時點和以應收金額計量的條件
第八章 破產重整、債務重組、權益性交易等特殊交易
案例8-01 破產重整的收益確認時點
案例8-02 資產負債表日后的債務重組
案例8-03 破產重整收益時點及潛在利得確認
案例8-04 破產重整收益與債務重組收益的確認
案例8-05 通過潛在控制人達成的債務重組收益的確認
案例8-06 以零對價受讓子公司少數(shù)股權的處理
案例8-07 權益性交易中交易對手性質的認定
案例8-08 公司第二大股東債務免息事項的確認
案例8-09 控股股東托管資產經營收益的確認
案例8-10 上市公司與同一國資委控制的公司之間發(fā)生的與破產重整相關的債務轉讓交易的處理
案例8-11 特殊關聯(lián)交易涉及的“資本性投入”
第九章 股份支付
案例9-01 一次授予、分期行權的股份支付計劃
案例9-02 等待期內資產負債表曰股權激勵費用的確認與計量
案例9-03 涉及集團內公司的股份支付計劃
案例9-04 股份支付計劃的取消與作廢
案例9-05 涉及限制性股票的股份支付計劃
案例9-06 預留股票期權授予日的確定和股份支付費用的分攤
案例9-07 采用期權定價模型確定股票期權公允價值時使用的基礎股份的現(xiàn)行價格參數(shù)
案例9-08 非控股股東授予職工公司股份的會計處理
第十章 會計政策、會計估計變更和差錯更正
案例10-01 案件判決結果的變化是否應作為會計差錯更正處理
案例10-02 關聯(lián)方轉移定價的特別納稅調整應認定為會計估計變更還是會計差錯更正
案例10-03 固定資產預計凈殘值變更是否屬于會計估計變更
案例10-04 壞賬計提方法的變更應認定為會計估計變更還是會計差錯更正
案例10-05 會計估計變更的處理
第十一章 列報和披露
案例11-01 會計科目的使用與財務報表的列報
案例11-02 現(xiàn)金流量的分類
案例11-03 非經常性損益
第十二章 合并財務報表
案例12-01 涉及委托經營管理時合并范圍的確定
案例12-02 非營利性組織是否應納入合并范圍
案例12-03 上市公司是否將其發(fā)起設立的基金納人合并范圍
案例12-04 有限合伙企業(yè)的普通合伙人是否應將有限合伙企業(yè)納入合并范圍
案例12-05 清算階段的子公司是否納入合并報表范圍
案例12-06 持股比例低于50%但通過協(xié)議取得多數(shù)表決權時合并報表范圍
案例12-07 合并抵銷調整
案例12-08 特殊調整事項
案例12-09 處置子公司股權喪失控制權時對剩余股權的會計處理
案例12-10 喪失非全資子公司控制權時如何計算投資收益
案例12-11 子公司以其未分配利潤轉增資本時母公司的賬務處理
案例12-12 非全資子公司分立為兩家公司后僅控制其中-家公司
案例12-13 未實現(xiàn)收益的抵銷問題
案例12-14 以非貨幣性資產增資并購交易中涉及資產評估增值的會計處理
第十三章 其他
案例13-01 區(qū)分資本化支出與費用化支出
案例13-02 辭退福利的會計處理
案例13-03 提貨權的會計處理
后記
《上市公司執(zhí)行企業(yè)會計準則案例解析(2016)》:
本案例中,該股權轉讓合同已經過C公司股東大會過半數(shù)通過且由其他股東放棄優(yōu)先購買權,并已經A公司的股東大會通過,假定不需要經過B公司的股東大會審批,則此項條件已滿足。
2.企業(yè)合并事項需要經過國家有關主管部門審批的,已獲得批準。該條件要求判斷收購交易是否需要經過國家有關主管部門審批,如果需要,是否已經獲得批準。股權交易由于涉及被投資單位的股東變更,需要考慮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的相關要求是否得到滿足,如涉及某些特殊行業(yè)、外資、國有企業(yè)、上市公司等情形之下,還需要考慮相關行業(yè)監(jiān)管部門、商務部、國資委、證監(jiān)會、交易所等的審批情況。例如,《外商投資企業(yè)投資者股權變更的若干規(guī)定》明確指出,“企業(yè)投資者股權變更應遵守中國有關法律、法規(guī),并按照本規(guī)定經審批機關批準和登記機關變更登記。未經審批機關批準的股權變更無效”。
本案例中,應了解該交易所需獲得的批準文件是否已經取得。
實務中常常見到這樣的情形,所有的批準文件都已經獲得,但尚未完成營業(yè)執(zhí)照變更,工商變更登記尚未完成。那么,工商變更登記是否屬于國家有關主管部門的審批程序呢?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2014年修訂)第八章“登記程序”規(guī)定,公司登記機關決定是否受理主要審查的是遞交的申請文件、材料是否齊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因此,工商變更登記更多的是在企業(yè)股權轉讓后政府行政管理的一種形式審查,是使得購買方在法律上擁有這些股份,并以此對抗第三人。通常情況下不同于其他實質性的審批程序,除非另有規(guī)定,否則工商變更登記一般并不影響股權轉讓的生效,也可能并不影響購買方對被購買企業(yè)實施重大影響(某些情況下,購買方可能在工商變更登記完成前即有實質性權力參與被投資方的經營決策,詳見下文第5項判斷標準的分析)。但是,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2014年修訂)的相關規(guī)定,從提交申請到換發(fā)營業(yè)執(zhí)照最長不超過75日。股權交易中,應可以合理預計其是否能夠取得工商變更登記的審批,如果提交申請后在正常期間內未收到相關部門的反饋,則需要了解其原因,并評估該原因是否會對判斷構成實質性障礙。
3.參與合并各方已辦理了必要的財產權轉移手續(xù)。該條件要求判斷參與購買各方是否辦理了必要的財產權轉移手續(xù)。作為購買方,其通過購買取得對被購買方的股權,能夠形成與取得股權或凈資產相關的風險和報酬的轉移,在控制權轉移的判斷中,通常還會考慮購買方是否已經實質上接管了被購買方的財產。在購買聯(lián)營企業(yè)的交易中,財產權轉移手續(xù)可能更多地體現(xiàn)為購買方在被收購企業(yè)的股東身份。一般而言,被收購公司對公司章程和股東名冊進行變更后,收購公司即能在法律上行使對被收購公司的股東權力,一般可視之為辦理了財產權轉讓手續(xù)。
4.合并方或購買方已支付了合并價款的大部分(一般應超過50%],并且有能力、有計劃支付剩余款項。該條件主要也是從風險和報酬的角度來進行分析,一般而言,在非關聯(lián)方交易的情況下,交易雙方的風險報酬轉移常常會與價款支付同步進行,因此,價款的支付情況常常能夠體現(xiàn)風險報酬的轉移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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