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法學諸學科中,證據(jù)法學的研究是相對薄弱的一個環(huán)節(jié)。本書作者潛心證據(jù)法學的研究20余年,深入研究了其中的不少理論疑點和難點,這在本書中得到了較好體現(xiàn)。例如,本書回顧了陪審團的分權機制與證據(jù)法的發(fā)展歷程,理清了兩者之間的隱秘關系;深入探討了舉證責任中行為責任和結果責任理論的前提條件,揭示了其中隱藏的謬誤,解釋了多年來使人們感到困惑的根源;研究了“多次鑒定”的認知邏輯和內部驅動機制,為解決“多次鑒定”這一頑疾提供了有針對性的建議;嚴肅討論了親子關系推定問題,提出了對策建議。本書緊密結合我國司法實際剖析了一些典型案例,對司法實踐有一定的指導意義。
葉自強,1962年生,湖北仙桃人。 1989年畢業(yè)于西南政法大學研究生班民事訴訟法學專業(yè),獲法學碩士學位。曾在英國倫敦大學高等法學院(2003年)和美國夏威夷大學法學院(2006年)從事研究工作。1994年5月進入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工作至今,長期研究民事訴訟法和證據(jù)法,F(xiàn)任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研究員、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教授。兼任中國法學會民事訴訟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全國民事訴訟法專業(yè)委員會委員、中國行為法學會執(zhí)行行為研究會常務理事。主要著作有:(1)《民事證據(jù)研究》(1999年第1版、2002年第2版);(2)《民事訴訟制度的變革》(2001年);(3)《中國民事訴訟法》(2004年);(4)《舉證責任及其分配標準》(2005年);(5)《舉證責任》(2011年);(6)《民事證據(jù)研究》(2007年第2版);(7)《民事訴訟法的新發(fā)展》(2008年);(8)《法庭審判中的科學證據(jù)》(20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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