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技術是司法運作的核心技術,展示出法官審理案件的過程和結(jié)果,其具體內(nèi)容體現(xiàn)出司法對當事人訴訟權利的保障程度。在不同法域的理論和實踐層面中,存在著實質(zhì)上從屬于裁判技術的理念、方法、制度和具體操作。本書針對我國民事裁判存在的主要問題,初步建構以中國問題為導向、以德國民事訴訟法理為對照的一審裁判技術理論。本書聚焦于民事訴訟一審裁判技術,特別是其中事實發(fā)現(xiàn)的技術問題及其背后的訴訟法理。本書先分析民事裁判技術的基礎理論,隨后關注判決結(jié)構與說理、判決糾錯機制、裁判的預決效力、指導性案例的參照效力和貫穿裁判過程的法律適用技術。進而,本書重點著眼于事實認定領域的裁判技術,分別探討了事實認定的多重維度、事實主張的證明方式、書證的不同證明力,后分析了事實真?zhèn)尾幻鲿r證明責任的適用。
本人熟悉大陸法系司法制度與私法領域的討論,長期耕耘于大陸法系相關裁判技術,對該問題的研究持久、集中、學術生產(chǎn)力高。同時,本人的工作單位能夠提供一流的學術孵化平臺,此前階段性成果的發(fā)表也逐步建立了本人在民事訴訟領域及本主題上的初步聲譽。再者,本人也廣泛使用英文和德文參與國際合作與學術交流,有信心、有能力在本書出版后持續(xù)深入思考與輸入觀察,進一步有可能將本書的思考向國際同行推廣并將國際研究成果引介回國內(nèi),借此得以全面參與對中國特色民事訴訟法學學術思維與話語框架的形塑過程。作為系列研究的曲,本人在5年內(nèi)還希望延續(xù)本主題的討論,完成民事裁判技術視野下的訴訟標的理論與民事訴訟進程中的裁判技術的兩本專著,以形成相對完整的研究群。曹志勛,1986年生,北京大學研究員,法學院助理教授。在北京大學法學院獲得法學學士、法學碩士和法學博士學位,在上海交通大學凱原法學院從事博士后研究工作。主要教學研究領域為民事訴訟法學、證據(jù)法、強制執(zhí)行法學、糾紛解決、民法與民訴法交叉研究、比較法學和司法制度。曾于《中國法學》《法學研究》《中外法學》等刊物發(fā)表學術論文和譯作五十余篇,也在歐洲、拉丁美洲和我國臺灣地區(qū)獨立發(fā)表學術論文。曾赴盧森堡、挪威奧斯陸、臺北訪學交流,并在德國雷根斯堡大學攻讀第二個博士學位。曾任《北大法律評論》編輯。主持國家社科基金青年項目、博士后科學基金特別資助和面上一等資助項目,并獲得*第八屆高等學?茖W研究優(yōu)秀成果獎(人文社會科學)青年成果獎、第六屆董必武青年法學成果獎提名獎等獎勵。擔任國際訴訟法學會2019年和2021年年會和國際比較法研究院2021年年會的中國國別報告人,并作為國別報告人參與國際訴訟法學會《比較程序法與司法》項目的執(zhí)行法項目組。總計50余篇研究成果,其中發(fā)表法學權威期刊3篇,CSSCI期刊論文獨著共計22篇(其中法學CSSCI期刊論文21篇)。
導 論
一、研究背景
二、研究范圍
。ㄒ唬┮悦袷屡袥Q為代表的民事裁判
。ǘ┮源箨懛ㄏ捣ㄓ驗橹鞯拿袷虏门
。ㄈ⿲徳V訟程序中的民事裁判
(四)當事人單一且對席的民事裁判
三、研究綜述
四、研究方法
(一)以中國問題為目標
。ǘ┮砸(guī)范分析為范式
(三)以比較研究為進路
五、主要內(nèi)容
章 民事裁判技術的基礎理論
一、裁判技術概念的核心內(nèi)涵
二、裁判技術概念的基本外延
三、裁判技術概念的內(nèi)容限定
(一)程序法中的裁判技術
。ǘ┎门屑夹g的中國特色
(三)裁判技術與審理技術
四、裁判技術的價值與功能
第二章 民事裁判技術的運作環(huán)境
一、司法制度中的裁判技術
。ㄒ唬┧痉ㄕ{(diào)解
。ǘ┓ㄔ航M織
。ㄈ┧痉ü_
。ㄋ模┥嬖V信訪
二、訴訟機制中的裁判技術
。ㄒ唬┰V訟程序不同階段的影響
。ǘ┏绦蚍焙喎至鳈C制的影響
(三)程序功能分類機制的影響
第三章 民事判決書的結(jié)構與說理
一、問題的提出
二、基礎:我國法現(xiàn)狀與比較法經(jīng)驗
(一)我國判決書的現(xiàn)有結(jié)構
。ǘ┑氯张袥Q書的整體框架
三、事實:以本案事實替代查明事實
。ㄒ唬┑聡袥Q書結(jié)構中的本案事實部分
。ǘ┪覈袥Q書中事實部分的功能轉(zhuǎn)換
四、理由:結(jié)合事實認定和法律適用
。ㄒ唬┑聡袥Q書結(jié)構中的裁判理由部分
。ǘ┪覈袥Q書中理由部分的內(nèi)容擴展
第四章 補正形式錯誤的裁判技術
一、問題的提出
二、補正民事判決形式錯誤的既有實踐
三、糾正民事判決形式錯誤的比較經(jīng)驗
(一)美國對筆誤及疏忽的補正
。ǘ┐箨懛ㄏ档难a正裁定制度
。ㄈ┬〗Y(jié)
四、我國民事補正裁定制度的完善可能
。ㄒ唬┭a正裁定的適用對象
(二)補正便利與司法效率
。ㄈ┦聦嵅糠皱e誤的補正
第五章 補充民事漏判的裁判技術
一、問題的提出
二、我國法上民事漏判的三種可能
(一)脫漏訴訟標的的情形
。ǘ┟撀┵M用事項的情形
。ㄈg回訴訟請求的情形
三、我國更正民事漏判的兩種模式
。ㄒ唬┚劢钩绦蜻`法的法定違法模式
。ǘ⿵娬{(diào)直接更正的實踐異化模式
。ㄈ﹥煞N漏判更正模式的理論缺陷
四、補充判決制度的訴訟法理基礎
。ㄒ唬┭a充判決與相關制度
。ǘ┡袛嗦┡械睦碚撘罁(jù)
(三)德日救濟模式的考察
五、我國法上補充判決的制度建構
。ㄒ唬┭a充判決可以依職權作出
(二)啟動補充判決程序的期限
。ㄈ┳兏显V請求及另訴可能
(四)費用漏判補充的例外規(guī)則
六、重新認識糾錯功能與錯誤標準
第六章 反思裁判的事實預決效力
一、問題的提出
二、預決效力無法得到既判力理論的支持
。ㄒ唬┒ㄐ裕侯A決效力的理論意義
(二)基礎:德國法上的傳統(tǒng)觀點
(三)規(guī)避:獨立的中間確認之訴
(四)反駁:既判力擴張論及評價
三、預決效力不同于既判力的事實排除效
四、預決效力不同于公文書的證明力規(guī)則
第七章 指導性案例的參照效力
一、問題的提出
二、在先裁判可能發(fā)揮的三類影響力
。ㄒ唬┢毡榇嬖诘牟门欣碛烧f服力
(二)基于審級制度的事實約束力
。ㄈ┲笇园咐械膮⒄招Я
三、公布案例有參照效力的內(nèi)容
。ㄒ唬┎门欣碛膳c裁判要點
(二)相關法條的有限意義
四、原始案例對參照效力的影響
。ㄒ唬┓衫碛刹糠
(二)案件事實部分
五、參照效力下的裁判說理義務
六、參照效力與德國的背離報告
第八章 民事裁判的法律適用技術
一、問題的提出
二、法律適用中對引用規(guī)范的要求
。ㄒ唬┓梢(guī)范引用的一般規(guī)范
。ǘ┓梢(guī)范引用的范圍確定
三、作為法律適用方法的涵攝技術
(一)涵攝技術的意義
。ǘ﹤鹘y(tǒng)法學三段論
(三)精確的邏輯表達
四、法律適用以請求權基礎為中心
。ㄒ唬┱埱髾嗷A方法在民法上的重要意義
。ǘ┱埱髾嗷A方法下的實體法規(guī)范引用
。ㄈ┱埱髾嗷A方法下的程序法規(guī)范引用
五、法律適用引用規(guī)范的必要程度
。ㄒ唬┮靡(guī)范的完整程度
。ǘ┮脭(shù)量的詳略程度
六、法律適用引用規(guī)范的規(guī)范用語
。ㄒ唬┝⒎夹g上的基本差異
(二)對依照的實際使用
。ㄈ⿲⒄盏膶嶋H使用
。ㄋ模⿲m用的不同理解
第九章 案件事實認定說理的不同維度
一、問題的提出
二、對本案程序事實的補充說理
三、本案中要件事實的基本構成
。ㄒ唬┍容^法上的事實構成要件
。ǘ┻m用公平責任的理論困難
四、本案中案件事實的說理焦點
。ㄒ唬┳鳛樽C明對象的案件事實
(二)相互矛盾證據(jù)的證明評價
五、對官方筆錄證明力的再認識
。ㄒ唬┑聡ㄖ械墓臅鴪蟾鏁C
。ǘ⿲γ绹窂郊捌淇剂康膿P棄
。ㄈ┪覈俜焦P錄的證明力規(guī)則
六、并行于判決事實的媒體事實
第十章 民事訴訟中的事實證明方式
一、問題的提出
二、直接證明與間接證明的差異性
。ㄒ唬﹥纱蠓ㄏ倒蚕淼姆治隹蚣
。ǘ﹨^(qū)分不同證明方式的標準
三、不確定法律概念中的待證事實
。ㄒ唬┎淮_定法律概念的法律定性
。ǘ┓山忉屌c要件事實的確定
四、直接證明方式的對象與必要
。ㄒ唬┲苯幼C明對應主要事實
。ǘ⿷敵姓J直接證明方式
五、間接證明方式的類型與內(nèi)容
。ㄒ唬╅g接證明的三種類型
。ǘ┤N類型的區(qū)分原因
(三)間接證明的基本特征
。ㄋ模╅g接證據(jù)鏈與證據(jù)環(huán)
第十一章 經(jīng)驗法則適用的兩類模式
一、問題的提出
二、經(jīng)驗法則的基本原理與典型分類
。ㄒ唬┙(jīng)驗法則與表見證明
。ǘ┙(jīng)驗法則的主要類型
三、經(jīng)驗法則的常規(guī)適用與弱化適用
。ㄒ唬┟嫦蛏w然性較高經(jīng)驗法則的常規(guī)模式
。ǘ┟嫦蛏w然性較低經(jīng)驗法則的弱化模式
四、兩類適用模式在我國的應用可能
。ㄒ唬┏R(guī)模式:簡單案件的適用方法
。ǘ┤趸J剑阂耘碛畎赴盖闉槔
五、實踐中經(jīng)驗法則適用面臨的困難
第十二章 公私書證真?zhèn)蔚呐袛嗉夹g
一、問題的提出
二、對獨立的文書真?zhèn)未_認之訴的否定
。ㄒ唬┦聦崋栴}不能成為確認之訴的對象
。ǘ┪臅?zhèn)慰赡艹蔀榇_認之訴的對象
。ㄈ┪覈槐匾胗蛲獾奈臅?zhèn)沃V
三、作為爭點認定私文書真實性的路徑
。ㄒ唬┫鄬Ψ骄臀臅?zhèn)蔚谋響B(tài)
。ǘ┳C明責任分配適用規(guī)范說
。ㄈ┱J定文書真?zhèn)蔚默F(xiàn)實手段
四、文書形式證明力與公文書真實推定
。ㄒ唬┍容^法上文書的證明力體系
(二)公私文書的形式證明力規(guī)則
。ㄈ┪覈鴳鞔_公文書推定規(guī)則
第十三章 公文書的實質(zhì)證明力推定
一、問題的提出
二、實質(zhì)證明力推定缺乏兩大法系經(jīng)驗的支持
。ㄒ唬┪覈▽ν贫ㄒ(guī)則的基本理解
(二)大陸法系傳統(tǒng)例外有推定規(guī)則
。ㄈ┯⒚婪ㄏ到(jīng)驗不支持推定規(guī)則
三、實質(zhì)證明力推定與生效裁判事實預決效力
。ㄒ唬┙忉屨撋舷蘅s預決效力的適用范圍
(二)立法論上否定預決效力的理論依據(jù)
四、實質(zhì)證明力推定的范圍限于處分性公文書
。ㄒ唬┨幏中怨臅贫檎婕捌湎蘅s解釋
。ǘ﹫蟮佬怨臅瓌t上不應推定證明力
。ㄈ﹨^(qū)別于證明力推定的實體法特別規(guī)則
。ㄋ模┧轿臅煌贫檎婕敖(jīng)驗法則的適用
第十四章 證明責任裁判的模式選擇
一、問題的提出
二、比較法視野中的證明責任模式
。ㄒ唬┑氯杖质阶C明責任模式
。ǘ┟绹质阶C明責任模式
。ㄈ┳C明責任模式的背景因素
三、我國證明責任模式的現(xiàn)實狀況
。ㄒ唬⿲W說中的證明責任模式
。ǘ┝⒎ㄖ械淖C明責任模式
。ㄈ┧痉ㄖ械淖C明責任模式
四、我國證明責任模式的原因分析
。ㄒ唬├砟睿核痉ㄕ鎸嵟c訴訟目的
(二)程序:以二審事實標準為例
。ㄈ┮浦玻豪碚撆c實踐間的分離
五、證明責任裁判的意義及其局限
主要結(jié)論
參考文獻
博士論文后記
后 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