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現審判中心的制度保障研究——以起訴審查和強制起訴為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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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對刑事訴訟法的相關制度和實踐運行進行考察的過程中,審判機關對于提起公訴妥當與否缺乏審查路徑,實踐中往往存在由審判機關補足起訴條件的現象。對此,本書提出,欲實現審判中心,控審功能的實質分離是首先要完成的任務。應進一步貫徹落實我國憲法規(guī)定的分工負責、互相配合、互相制約原則,以保障準確有效地執(zhí)行法律。
作者簡介:
劉礪兵,北京市朝陽區(qū)人民法院審判員,四級高級法官。南開大學法學學士,北京大學刑法學碩士,中國政法大學訴訟法學博士。在職期間審理了3,000余件刑事案件,其中包括多起受到社會廣泛關注的案件。在法學刊物上發(fā)表論文、案例分析數十篇。獲全國刑事審判先進個人、北京市審判業(yè)務專家、北京市百名法學青年英才等稱號。
導 論
上 編 理論基礎
第一章 實現審判中心制度保障的基本范疇
第一節(jié) 審判中心保障制度的內涵
一、實現審判中心的核心保障是形成良性的控審關系
二、研究對象的具體指向
三、起訴審查
四、強制起訴
第二節(jié) 審判中心保障制度的基本要素
一、控審分離是基本結構
二、互相制約是本質內容
三、審判中心是核心目標
第三節(jié) 審判中心保障制度需要處理好的幾對關系
一、內部與外部的關系
二、主體與客體的關系
三、近景和遠景的關系
四、體與用的關系
五、二元與三角的關系
六、邊緣與中心的關系
第二章 審判中心保障制度的價值取向實現平等保護原則
第一節(jié) 起訴及不起訴決定均應受平等原則制約
第二節(jié) 選擇性起訴違反平等原則
第三節(jié) 平等原則潛藏著審判機關對起訴行為進行合憲性考察的可能性
一、法律保留原則
二、比例原則
三、思考框架(審查步驟或曰層次)
第三章 審判中心保障制度的審查對象起訴行為是否遵循法定原則
第一節(jié) 起訴法定原則的源起
第二節(jié) 起訴法定原則的實踐
一、起訴的目的
二、起訴的效果
第三節(jié) 起訴法定原則的變異
第四章 審判中心保障制度的技術運用
第一節(jié) 進行司法審查的必要性
第二節(jié) 實施司法審查的可能性
一、羈束裁量可審查
二、狹義的自由裁量亦可審查
第三節(jié) 司法審查的實現途徑
一、審查方法的類型化
二、審查強度的體系化
中 編 境外經驗
第五章 大陸法系的相關經驗
第一節(jié) 法國
一、基本情況
二、對于起訴的制約
三、對于不起訴的制約
四、小結
第二節(jié) 德國
第三節(jié) 俄羅斯
第四節(jié) 日本
第六章 英美法系的相關經驗
第一節(jié) 英國
第二節(jié) 美國
第七章 我國其他法域的相關經驗
第一節(jié) 我國臺灣地區(qū)
一、對于起訴的制約
二、對于不起訴的制約
三、小結
第二節(jié) 我國澳門地區(qū)
下 編 實踐應用
第八章 我國刑事審判實踐概況
第一節(jié) 對于起訴的制約
一、制度背景
二、問題實例
三、修正路徑
第二節(jié) 對于不起訴的制約
第九章 合理構建我國起訴審查制度
一、定位與解惑
二、審查之啟動
三、過程與方法
第十章 合理構建我國強制起訴制度
一、功能與性質
二、主體與對象
三、事務與流程
結語 如何構建人民信賴的司法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