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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據要素交易的法律制度構造 在數字經濟時代,數據要素交易順暢、合規(guī)是數字經濟健康發(fā)展的關鍵,然而,數據要素交易不僅存在著交易對象不明確、主體權利不清晰、交易模式不完善等問題,還存在著數據要素市場需求尚未被激發(fā)、市場格局尚未形成、消費需求匱乏等問題!稊祿亟灰椎姆芍贫葮嬙臁吩噲D從法律層面確保數據要素交易實效。一是提出基礎數據要素的概念。通過區(qū)分個人信息、個人數據及信息/數據等基礎數據要素,不僅可有效消減數據要素交易的法律風險,極力延拓信息/數據主體的自由意志,還可強化數據要素交易的合規(guī)體系構造。二是重塑數據要素產權制度。賦予互聯網企業(yè)以數據要素產權主體地位,賦予個人以數據要素產權的投資主體地位。結合數據要素買方主體的現實需求類型劃分數據要素,重塑數據要素產權內容,以此作為數據要素交易的制度基礎。三是提出可信的數據要素交易模式。本書將信用規(guī)制理念融入數據要素交易過程,通過設計數據要素數據 場景的可信流通方案,依托信用懲戒及信用監(jiān)管保證數據要素交易可信,確保數據要素交易的關聯機構可信,以及數據要素動態(tài)定價機制可信,打造可信的數據要素交易模式。最后,本書基于論證提出《關于數據要素交易的十三條立法建議》,以期為數據要素交易提供些許立法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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