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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糧長制度
糧長制度是明代田賦制度中一個重要而突出的部分。洪武四年(1371),朱元璋首先在江浙一帶建立了糧長制度,其后推廣到湖廣、江西、福建等省。隨著社會的發(fā)展和形勢的變化,糧長制度多有變革,但一直是朱明政權統(tǒng)治人民、剝削人民的有力工具。書稿從糧長制度的歷史淵源及設立目的、糧長的職務和特權、糧長制的演變、糧長的階級分化及糧長制對人民的禍害等四個方面,展開了系統(tǒng)深入的研究,是認識明代社會和歷史的一部經(jīng)典著作。黃冊與里甲問題,與糧長制度有直接關系,所以本書另收錄了梁先生《明代黃冊考》、《論明代里甲法和均徭法的關系》兩文,以便讀者研讀。除此之外,本書還收錄了《梁方仲先生的中國社會經(jīng)濟史研究》、《梁方仲傳略》兩文,以便讀者增加對梁方仲先生及其研究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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