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和法作為中國書法美學涉及的兩個重要范疇,當代學者雖偶有論及,且都有理論上的貢獻,但缺乏將兩者結合起來做系統(tǒng)性的考察和研究;另一方面,當代書法界的研究往往偏重于史料考據(jù),或以書法美學為空泛,或視書法美學為畏途。理在書法理論中的美學表述究竟如何?理如何賦予書法深刻的美學品格?書法理與法之間有何關聯(lián)?理與法在書法史上具有怎樣的審美表現(xiàn)?書法無法的審美超越有哪些具體案例?本書從書法之理和法立論,試圖對中國書法理法論的內涵,以及對應的不同歷史時期的書法審美形態(tài)進行研究。
《中國書法的理法觀》深入探索了書法藝術的內核,以理與法為核心,系統(tǒng)梳理了書法史上兩大范疇的辯證關系理是自然萬物與藝術規(guī)律的本體依據(jù),而法則是歷代書家總結的技法規(guī)范。無論你是書法愛好者,還是傳統(tǒng)文化研究者,亦或是對哲學與美學感興趣的讀者,這本書都能助你跳出技法表象,洞見書法藝術中形而上的哲思與生命力。封面采用壓紋藝術紙,多種工藝結合,裝幀設計考究,極具收藏價值。16開空背,180余圖,經(jīng)典書畫與碑帖,彩色與黑白結合,高精印刷,舒適閱讀大圖。邱振中、叢文俊、樊波聯(lián)袂推薦。
楊勇,藝術學博士。現(xiàn)任《書法》《書法研究》副主編、編審。中國書協(xié)書法評論與文化傳播委員會委員,中國教育學會書法專業(yè)委員會理事,中國文藝評論家協(xié)會會員,上海市書法家協(xié)會理事,上海市青年書法家協(xié)會副主席。榮獲上海市青年五四獎章、第七屆華東地區(qū)優(yōu)秀主編 獎等。
論文獲中國文聯(lián)第二屆啄木鳥杯中國文藝評論優(yōu)秀作品獎,入選第七屆中國書法蘭亭獎(理論)、全國第十一屆書學討論會等。于《光明日報》《中國書法》《中國文藝評論》等報刊發(fā)表論文八十余篇,出版專著《論書雅言》等六部。
導 論 / 1
第一章 先秦哲學中理與法的本義 / 3
一 理的多種含義和本質內涵 / 3
二 法的內涵及其表現(xiàn)形態(tài) / 11
三 先秦哲學對法的反思和超越 / 22
第二章 理在書法理論中的美學表述 / 26
一 書法的創(chuàng)作之理 / 26
二 理作為書法取象提煉概括的根據(jù) / 40
三 理賦予書法深刻的美學品格 / 56
第三章 書法之法的審美規(guī)定及表現(xiàn) / 64
一 書法之法的本質內涵 / 64
二 筆法與墨法 / 74
三 字法與章法 / 109
第四章 書法中理與法的關系 / 124
一 理與法的同一性 / 124
二 理與法的相異性 / 135
三 書畫中理與法的審美互證 / 142
第五章 理與法在書法史上的審美表現(xiàn) / 158
一 以理見著的書風代表 / 158
二 唐代重法的審美形態(tài)考 / 174
三 顏真卿唐法的集大成者 / 195
第六章 書法無法的審美超越 / 217
一 書法理論中的通變思想 / 217
二 唐代狂草超越法度的審美境界 / 233
三 尚意書風下宋人對法的態(tài)度 / 253
四 明清浪漫主義書風的無法之趣 / 273
余論 / 309
一 書法之理與法的審美價值 / 309
二 書法之重法輕理的趨勢 / 311
三 守成與開拓的辯證關系:守法和變法 / 313
參考文獻 / 317
后 記 / 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