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法制史料輯刊》計劃分為三編,第一編為地方公牘類,第二編為刑案說帖類,第三編為律例類。本次先推出第一編,主要以地方官府和地方官為中心,收入各類地方公牘史料共三十七種。本書所收公牘,既有與司法審判直接相關(guān)的判牘,也有與地方官府其它各項制度和事務(wù)相關(guān)的官方文書,因此,本書所謂的“公牘”是就廣義上的法制史而言,并不局限于
民國北京政府制憲史料(全16冊)